江永民发〔***2〕**号
源口瑶族乡、*家峒瑶族乡:
为推动我县老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经省民政厅党组研究和省革命老根椐地经济开发促进会领导审定,并报省财政厅核准备案,现将***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通知你们(附资金项目计划表)。依椐《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号),将资金下拨到你们乡镇,要求落实资金到项目单位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资金。
附∶***2年度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老区发展方向)分配及项目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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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江永县****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发展方向)分配及项目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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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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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 |
乡镇 |
村组(社区) |
项目实施内容单位(内容) |
金额 |
项目类型 |
备注 |
江永县 |
源口瑶族乡 |
源口社区公朝村 |
源口瑶族乡源口社区公朝(面前石至棉子厂水渠***米) |
5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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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峒瑶族乡 |
古龙社区 |
古龙社区道路硬化建设 |
5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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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项目实施内容”填:“公路建设”(维修、整治、硬化)、“水利工程”(安全饮水、农田灌溉设施)、“种养殖业”;2、“项目类型”填:“基础设施建设”或“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包括公路建设和水利工程,生产发展包括种养殖业)。3、重点项目也在本表中填写,在备注中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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