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西工政采磋商(****)****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西工政采磋商-****-**
2、项目名称:*************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6月**日
5、评审日期:****年7月5日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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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为*************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主要内容为:碎纸机、人民调解室会议桌椅、人证核验终端、多功能触摸查询*体机等。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涧东路2号赛易博电脑城*楼****-2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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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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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名单
卢楠(组长),翟大龙,刘军锋(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号】文及【国发改**(****)*** 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元
*、成交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成交人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当日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结果公告当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被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若需邮寄, 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西工****;
监管部门联系人:西工****政府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院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号功成校苑B座****/****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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