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乾湖云著生活艺术馆物业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濉溪乾湖云著生活艺术馆物业服务项目,受**********的委托,安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于****年**月**日进行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经过评审委员会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 ;
工期(服务期限): ** 个月
中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工期(服务期限): ** 个月
中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公示期:自****年 ** 月 ** 日至****年 1 月 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号码:***********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而已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认中标人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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