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体化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是松原市城区及下辖区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单位,也是目前松原市辖区内唯*运营的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单位,与松原市签有***项目合同,在乾安县城东北建有*座日处理能力****/d的垃圾中转站及相关附属设施,减少中间环节的*次污染。****年-****年以来,在这*年中的垃圾收转运处理中,稳定运行,未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鉴于上述原因,拟对该项目采用单*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路***号
*、公示期限
****年2月**日至****年3月6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2、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的,采购人将采用单*来源方式进行下步采购工作;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示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3、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乾安县乾安镇安定大路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乾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地址:乾安县乾安镇安定大路****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乾安县乾安镇安定大路****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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