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单位)委托,对其“安龙县公共停车场经营项目(*期)”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各意向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项目名称:安龙县公共停车场经营项目(*期)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约********.**元
最高限价(如有):/
2. 建设规模:项目对*****个停车位(其中:涉及道路停车泊位****个;**个公共服务停车场,车位数****个)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主要内容包括:安装软件平台系统1套,安装道路停车泊位地磁系统****套、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套、购买巡检***设备**套、安装诱导广告屏**套等。
招标内容:中标方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在运营期内通过获得使用者付费收入的方式,收回投资、补偿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合作期届满时,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完好、无债务、无法律纠纷、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或政府指定其他机构。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通过投资建设及运营停车位而有权获得对应的使用者付费。自负盈亏。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为3个月,从****年8月至****年**月。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4.经营权合作期限及利润分配方式:
中标后中标方按停车收费总收入的*分比与招标方进行分成,具体为:合作期限第*年至第*年,中标方分成不高于停车收费总收入的70%;第*年至第*年,中标方分成不高于停车收费总收入的**%;第**年至第**年,中标方分成不高于停车收费总收入的50%。(合作各方各自承担分成的税费)。最终以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成比例为准,利润按照每**天*次的分配方式执行。
*、投标人资格条件:
(*)*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提供****年度或****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个会计结算年度的企业提供任意*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
3、投标人提供****年至开标前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的完税证明(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新成立不足*年的公司出具成立至今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的完税证明。【注:因未开展业务未有纳税记录的提供未纳税声明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投标人提供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殊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3年**月**日**:**:**至***3年**月**日18:**:**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兴义市*湖汇3栋****室)(须通过现场支付文件费后才视为购买成功,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购买)
4、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元(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年**月**日**时**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3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会议室(兴义市*湖汇3栋****室)。
*、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3年**月**日**:**:**至***3年**月**日**:**:**止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场递交或从基本账户转出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体育城支行
账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安龙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其他事项:
1、招标人名称:****************
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兴义市*湖汇3栋****室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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