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结果公示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 *** 号 )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高财资 [****]9号)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租赁政策规定,经**********请示,报高州市财政局函复同意,受**********的委托,本中心于****年7月5日在本中心开标室,对位于高州市大井镇长沙村担水路鲤鱼岭1宗山林地(具体位置详见表格)的租赁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租赁标的交易结果:
标的序号 | 租 赁 标 的 | 租赁山林地总面积约 | 产权证 | 租期 (年) | 起租价 (元/年) | 交 易 结 果 | |
成交价 (元/年) | 成 交 者 | ||||||
1 | 高州市大井镇长沙村担水路鲤鱼岭的山林地 | **.5亩 | 未办理产权证 | ** | **** | **** | 余金锭 |
*、公示期:****年7月6日至****年7月**日。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高州市府前路**号(建行高州支行*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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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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