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墙及精神堡垒建设项目
(*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荣誉墙及精神堡垒建设项目(*次)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1工程特征: 荣誉墙建设,精神堡垒建设;
2.2建设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
2.3招标项目估算价:**.4 (*元)
2.4计划工期: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位营区6个单位建设荣誉墙,其中*个室外*个室内和*个室外精神堡垒雕塑;
2.6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外资参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3投标人距离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年**月至****年**月)至少有*个已完成的文化项目建设业绩,并通过竞争方式取得的中标、成交业绩合同;
3.4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1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计划于 **** 年 **月 **日至 **** 年** 月**日,每日上午9:**时至**:** 时,下午 **:** 时至 **:**时,通过邮箱获取,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图片清晰可见)制作成***文档上传至**********@**.***邮箱,资料审核通过后获取文件,并将纸质报名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珠江道**号5层***室,联系人:张永乐,联系电话:*********** (否则视为报名无效,邮费自付)。在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请注明联系电话及公司邮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企业书名说明。
6.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 年 **月 **日至 **** 年** 月**日,每日上午**:**时至**:** 时,下午 **:** 时至 **:**时,***元/份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月 ** 日**时30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 年 11月 ** 日**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珠江道**号5层***室 。
最低评标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媒介上发布。
建设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珠江道**号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张永乐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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