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绥中县小庄子镇盐锅村和*河口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在绥中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
2. 招标范围:绥中县小庄子镇盐锅村和*河口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2.1项目规模: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3.总投资金额:***.***元
4.计划工期:****年1月**日-****年4月**日,**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3年**月**日至**23年**月**日,每日上午8时**分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备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3.***元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4年**月**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绥中县和平街西段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号楼B
联 系 人:**
电 话:***********
***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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