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
地址:大田县赤岩路2号(福*通大厦8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明分公司
地址:徐碧*村**幢保险大厦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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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意外险 | 8,***(人) | ¥***.** | ¥***,***.** | 一、项目概况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意外保险: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28号)精神,真心爱护基层干部,为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提供风险保障,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特点,制定了大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身风险保障方案,保障内容包含飞机、轨道交通工具、轮船、汽车等指定交通工具公务出行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意外伤害住院日津贴,以及24小时全天候普通意外伤害保障,有助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行安全保障水平。 二、技术要求 项目内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意外保险 保险人:大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8369人 保费:每人每年保险费100元。 项目期限:1年,乙方办理承保手续、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次年前一日的二十四时止。 (二)投保年龄:18周岁——60周岁 (三)服务要求: 1、承保公司应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切实遵守保险理赔服务条款,主动迅速地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 2、投标人应针对不同的赔款金额作出详细的理赔时效承诺,应在收到索赔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理赔完毕。 3、设有24小时服务专线电话为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有客户的回访安排。 4、中标人应尽到相应的宣传义务,做好意外伤害保险的宣传工作,提高承保人的保险意识。 5、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服务。若有要求保险公司及时到理赔现场需要的,保险公司应无条件及时派人赶到现场。投标人车辆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及其隶属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理赔查勘车照片(摩托车及电动车除外)及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非三明分支机构所属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所属(分支)单位出具的长期调配车辆使用证明。 6、中标人在采购人服务地设立常驻服务机构,并设有完善的服务机构网络,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具有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为采购人提供耐心、周到的服务。配备一支能满足本次招标业务需要承保理赔服务团队。 7、回访、慰问、派车提供帮助、宣传等服务需要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人必须根据提供的承诺开展相关服务,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项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在支付其他费用。 8、投标人按每人每年100元收取保费的,投保人数以招标人统计人数为准。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大田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年**月**日
****年**月**日
无
合同附件: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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