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丰大塘治理提升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丰大塘治理提升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丰大塘治理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年1月**日 | ||||||||||||||||||||||||||||||||||
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 (*)评标时间:****年1月**日。 (*)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 (1)广东中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3)**********; (4)惠州市德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的评委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按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废标情况:无。 (*)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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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振 | ***格(证书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粤 ****************)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3)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4)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5)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6)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初级会计师职称证书;(7)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8)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9)测量人员1人,具有测量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业绩情况 | 1、**** 年度河源市龙川县田心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沥林镇塘角水库降等工程; 3、惠阳区新圩镇出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4、*丰市****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5、****年度江门市台山市冲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6、东源县灯塔镇灯塔村 (连塘塘、杨古芬、塘坑、上大门、暮梁坑、江西塘、塘笃、瓦窑塘坑)新建渠道工程; 7、铁场镇东湖村集中供水项目。 | ||||||||||||||||||||||||||||||||||
第*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黄润泽 | ***格(证书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粤****************)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3)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4)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5)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6)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证书;(7)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8)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9)测量人员1人,具有测量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业绩情况 | 1、****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2、顺德水道西段碧道北岸(乐从段)工程; 3、平远县仁居镇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提质提升工程; 4、江门市台山市端芬镇墩寨村委会那梅村、鸡冠龙村两个垦造水田建设项目; 5、台山市**镇山蕉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6、从化区吕田镇*和村(小村落)整治工程; 7、南岗河(开创大道-广深公路段)升级改造工程; 8、雷州青年运河东海河险工险段除险加固工程; 9、增城区矮岗河岗丰排渠改造工程; **、饶平县*溪(渠)整治工程-幸福渠标段施工; **、南沙区大岗镇****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第*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志灼 | ***格(证书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粤 **************** )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3)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4)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5)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6)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初级会计师职称证书;(7)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8)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9)测量人员1人,具有测量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业绩情况 | 1、****年度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小坑办事处垦造水田项目; 2、****年度恩平市圣堂镇*山村垦造水田项目; 3、****年度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年度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黄西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5、惠城区美丽河湖廊道建设项目; 6、****年度惠州市龙门县龙田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7、****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双合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群乐路8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永联路区政府3号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1月**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年1月**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年1月**日
项目开标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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