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危险化学品仓库项目 | 浙江省平湖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明路****号 | ************** | ①厂区中部东侧新建*座***.**平方米甲类仓库,内部隔为4个防火分区。②利用1号制剂大楼*楼新增临时危险化学品储存库,面积约**平方米,作为丙酮、甲醇、正丙醇、乙酸乙酯、正庚烷等危险化学品临时储存库。③对原料药车间、提取车间内生产设备开展安全合规性检查和改造(包括增加***控制、老旧设备更换等),不涉及现有生产装置的规模、工艺等变动。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危化品密闭储存,固体类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包装方式暂存。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结合建筑隔声、设备基础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土壤及地下水:①所有危险化学品均储存于密封桶或者密封瓶等密闭容器内,所有固体类危险废物均采用密闭包装袋包装;采用胶带或缠绕膜绕紧进行密封,放置于木托盘上,从而避免与地面直接接触,杜绝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从入库到出库,整个环节都保持原始包装状态,贮存过程不打开包装容器。②厂区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非正常工况下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③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贮存库等必须铺设防渗水泥地坪,做好防腐、防渗、防泄漏、防雨淋措施,门口设置围堰,并在内部设置防腐导流沟和废液收集池,有效防止物料和渗滤液下渗。④加强对危化品包装桶等管理,*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防止发生泄漏进入土壤及地下水。⑤本项目将甲类仓库(含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危险废物贮存库)、临时危化品储存库列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等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并保证地面无裂痕。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必需加强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在发生泄漏、火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补救,防止污染物通过地面裂隙渗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⑦建立地下水及土壤隐患排查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应设置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专章,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
2 | **************年产***片/粒/袋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 | 浙江省平湖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明路****号 | ************** | 本次项目利用莎普爱思现有生产车间,依托现有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在1号制剂大楼*层7-**/E-K区域进行改造,在现有生产线基础上新增部分设备,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可实现新增年产6.***片/粒/袋普通固体制剂生产能力;在现有头孢车间大楼的整个*层区域,在现有生产线基础上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可实现新增年产7.***片/粒/袋头孢固体制剂生产能力。本项目实施后固体制剂总产能为***片/粒/袋。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固体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排放;综合废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并集气,经碱喷淋处理后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次氯酸钠+水喷淋处理后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清场废水、质检废水经收集后送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标后纳管;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未沾染危化品的外包装材料属于*般固废,委托综合利用或环卫部门统*清运;生化污泥待鉴别,未鉴别前按照危险固废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经鉴别后按照鉴别结果进行管理和处置;生产、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弃药品和药尘、质检废液、定期更换的废滤芯属于危险固废,应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结合建筑隔声、设备基础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土壤及地下水:厂区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土壤等环境造成污染。 环境风险:加强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根据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建设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建立环境应急体系,确保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号(政务数据办)*楼***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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