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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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公顷 | 宗地坐落: | 冷链住宅旁周边边角地 | ||
年限: | 土地用途: | 公园与绿地 | 项目名称: | 冷链住宅旁周边边角地 | |||
划拨价/出让价: | 0*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根据****年6月**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进*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号)文件,在文件中第**点:遵循“以用为先”的原则,对于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单独利用的边角地、*星用地等,确实无法按宗地单独供地的,报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划拨或协议有偿使用土地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此地块为边角地。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公顷 | 宗地坐落: | 县医院旁周边边角地2 | ||
年限: | 土地用途: | 公园与绿地 | 项目名称: | 县医院旁周边边角地2 | |||
划拨价/出让价: | 0*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根据****年6月**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进*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号)文件,在文件中第**点:遵循“以用为先”的原则,对于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以及不能单独利用的边角地、*星用地等,确实无法按宗地单独供地的,报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划拨或协议有偿使用土地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此地块为边角地。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定江西路***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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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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