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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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台县看守所化粪池清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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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台县看守所化粪池清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受*****************的委托,对“****线庆阳过境段环境监测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拟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庆阳市随机选取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线庆阳过境段环境监测项目
*、招标内容和最高限价:
1. 招标内容:
(1)依据《****线庆阳过境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开展施工期内水、气、噪声、固废防治、水源地防护、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环境监测工作。
(2)建设期和试运营期环境监测及验收工作主要有(包括但不限于):水环境监测(**、**、***、***5、氨氮、石油类);声环境监测(施工噪音)、试运营期验收(交通噪声);大气环境监测(***、****、苯并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固废防治(生活垃圾、生产弃渣);水源地防护(调查防护措施的有效性);生态环境监测(水土流失量、扰动面积、各类工程、植物及临时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数量、绿化植被成活情况、临时占地恢复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核查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3)编制分阶段环境保护监测成果报告,主要有(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测季度报告、分年度报告、总结报告等,各项环境监测报告必须满足行业规定及要求。
(4)负责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主要有(包括但不限于):收集项目环保资料,现场踏勘核查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环评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成效,开展与项目有关的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调查,协助开展环保设施自查初验并负责编制静态、动态验收报告,负责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5)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环境保护专项验收会议,配合完成工程交(竣)工各项会务组织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检查、督查、核查等工作。
2.最高限价: **.***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日起至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和项目竣工验收。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要求)。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面);
(3)提供****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近半年任意*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收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申报记录或免税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近半年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人须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并获得《资质认定证书》(***),且在认证范围及有效期之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含“地表水、环境空气、噪声”等。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持有监测上岗证书;
(7)投标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须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加盖公章)。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3.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5.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
*、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以及电子备份*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或现金。采用履约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为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银行。采用现金时以中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账户。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秦霸岭西路7号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秦直西路瑞泰商务综合楼*楼
************
****年**月**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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