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乡供水*体化建设项目*期水质检测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本工程于***4年**月**日上午**:30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邀请招标,根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5幢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城乡供水*体化建设项目*期水质检测项目
服务期:6个月。
质量要求:要对水源点进行水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砷、*价铬、、挥发酚、铜、锌、镉、铅、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铁、锰、硒、汞、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硝酸盐、硫酸盐等**项监测因子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并需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批复。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顺序: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中标候选人 | 瑞得利(福建)校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第*中标候选人 | *品*码检测(*明)有限公司 |
第*中标候选人 | ************** |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4年 **月**日至***4年**月**日
根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
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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