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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尉氏县建设路北段、福园路东段绿化带侧石更换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尉财谈判采购****-*** | |||||||||||||||
2、项目名称:********(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尉氏县建设路北段、福园路东段绿化带侧石更换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3,***,***.**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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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建设路绿化侧石,施工起点为北康沟河桥北头;北至高速立交桥,施工重点为高速立交桥南侧,道路全长为****.***米;福园路绿化侧石,施工起点为开元服饰广场门口;东至建设路,施工终点为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道路全长为***.***米;对现状绿化带侧石进行中修整治改造。 5.2谈判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含图纸变更)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工期:*标段:**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5.6缺陷责任期:**个月 5.7保修期:**个月 5.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标段:尉氏县建设路北段绿化带侧石更换工程(北康沟桥-高速立交桥)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合*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或****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时间不足*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符合免征、缓征情况,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应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自行承诺;若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3.9、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3.**、投标人须提供****年3月1日以来承接过市政项目相关业绩1份,(需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时间以类似的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及网址链接)。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 和豫财购【****】**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3.方式: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钥,凭**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 |||||||||||||||
*、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北宏泰大厦*楼)。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 |||||||||||||||
地址:尉氏县人民中路与西大街交叉路口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号-4付**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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