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4月1日-****年4月**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首页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地 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翔大厦9楼
传 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备注 |
1 | 中石化江西上饶市广信石油分公司吉利大道综合加能站项目 | ****-4-3 | 饶经环评字(****)**号 | |
2 |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套光伏接线盒连接头项目 | ****-4-8 | 饶经环评字(****)**号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