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鸠江区北京中路宜邻中心亮化设计施工*体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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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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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鸠江区北京中路宜邻中心亮化设计施工*体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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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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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吉和街 ** 号 2 楼 ***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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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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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座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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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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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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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05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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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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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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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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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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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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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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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电气工程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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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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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行业设计规范; 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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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①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区亮化工程*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②江南新城(阳湖片区)亮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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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①佛山城市中央会客厅夜间经济环境营造项目:中照照明奖*等奖;②清远市*江两岸夜景照明工程:中照照明奖*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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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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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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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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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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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机电工程注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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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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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电气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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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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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行业设计规范; 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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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①滁州市奥体中心泛光照明 *** 项目;②盐城市大丰区夜游经济配套工程*城区多节点夜景照明智能化提升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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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奖项 |
①安徽省滁州市奥体中心夜景照明工程:中照照明奖*等奖;②河北省张家口市延庆至崇礼高速公路河北段夜景照明工程:中照照明奖*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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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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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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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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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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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机电工程注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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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覃彬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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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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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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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行业设计规范;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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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①科海路(***国道-周*路)景观照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②嘉兴港区滨海中央广场项目*期工程喷泉及亮化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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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①仙居县山水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期-**都坑溪和人工湖夜景灯光亮化工程(***工程总承包):中照照明奖*等奖;②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亮化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照照明奖*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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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上海徽之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未提供机电或电气工程及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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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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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M=**.**% 2、样本值单位:**************、************、*************** 3、基准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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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的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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