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湖景区夜游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投〔****〕**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东湖景区。
2.2 建设规模:包括叔同公园及李叔同纪念馆、东湖鹦鹉洲及宝塔桥的灯光亮化及基础照明。其中叔同公园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包括公园内的景观、建筑物以及李叔同纪念馆建筑夜景照明;东湖鹦鹉洲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包括报本塔、寺院建筑、寺院外围沿湖景观以及西侧报本桥、宝塔桥夜景照明。
2.3 招标范围:东湖景区夜游配套设施项目的所有内容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
2.4 计划监理服务期:必须在****年9月**日前全部完工(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合格
2.6 本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年5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提交疑问截止日为****年5月**日。招标人将于****年5月**日时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5月**日9时**分,地点为网上不见面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上发布。
7.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在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办理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登录界面《用户注册操作指南》办理。
7.2 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或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在线支付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之日*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备注:投标保证金交纳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号***室 地 址:平湖市漕兑路**号总商会大厦D幢**楼
联 系 人:***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电 话: ****-********
邮 箱: 邮 箱: **********@**.***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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