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状元广场地下停车场项目总承包(***) 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大名县状元广场地下停车场项目总承包(***);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地下智能停车场*座,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车库层数为*层地下停车数量为***辆,地下车库埋深**.5米,覆土埋深1.5米,停车场双排布置,场地分别设置进出口,设备为4层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并建设相应配套设施。
2.1.3 计划工期:**个月(其中:设计工期:1个月;施工工期:9个月;设备供货安装期2个月)。
2.1.4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设备采购内容的实施(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全部相关工作),项目包括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特检验收(取得特种设备验收报告)以及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包含2年免费的质保期)。本项目包含土建地基、消防通风、水电、配套电力设备、照明、消防、装饰装修等配套工程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标 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个独立法人。设备供货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
3.2.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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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大名县北京路与*大路交叉口东行***米路南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德源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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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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