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文化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柏乡县文化中心项目设计已由柏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柏乡县文化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柏行审批审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亩,利用原有钢结构厂房2座改造为文化中心,改造场馆总建筑面积*****.**㎡。本项目利用原有两座钢结构厂房改造为文化中心,主要包含历史文化展厅、青少年科技馆、碑刻展厅、临时展厅、科学实验馆、报告厅、休闲吧、书画室、舞蹈室、音乐室、美术室、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非遗展厅、观演(排练)厅、大中小培训室、图书室、典藏室、多媒体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儿童阅览室、老年阅览室、**小时自助图书馆等,项目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2.1.2项目建设地点:邢台市柏乡县中兴路与工兴街交叉口东北角南侧。2.1.3合同估算价:****元2.1.4设计服务周期:**日历天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使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的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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