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诺敏河阁山水库工程竣工技术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诺敏河阁山水库工程竣工技术鉴定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匹配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竣工技术鉴定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诺敏河阁山水库工程竣工技术鉴定项目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规模: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
2.4招标范围:组织专家对黑龙江省诺敏河阁山水库工程进行竣工技术鉴定。验收技术鉴定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导则》(**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现行的专业技术规程规范,以及经批准的阁山水库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对工程的形象面貌、设计和施工质量、各阶段验收及蓄水安全鉴定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各专题验收情况及工程初期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价,明确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提出并编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配合甲方通过竣工验收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元人民币
2.8服务周期:计划于****年**月份完成,具体时间以通过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9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绥棱县
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具有工程咨询甲级(水利工程、水电)、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岩土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证书,通过了*******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蓄水安全鉴定资质;具备大中型水库安全评价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网址: ****://******.*****.***.**/;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4年**月**日**时至***4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4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为***4年**月**日**时**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该项目为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2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6
****年**月**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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