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首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首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峰峰矿区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峰开审批核字[****]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首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首站建设项目,供热范围为邯郸市西部及北部地区。以机组改造后的邯峰电厂作为供热热源,近期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总热负荷870MW;远期首站供热能 力提升至1205MW。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供热首站一座(含首站工艺、建筑、结构、电气、自控、暖通、给排水设计),近期供热能力870MW,远期供热能力1205MW,首站内预留远期建设条件;新建厂区管道(包括汽轮机房至供热首站两路蒸汽管网,管径DN1500,长度均为250米;正常及事故疏水、冷却水管道等共计1410米)。
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0日历天,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3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3.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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