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字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沭阳县*字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桩基检测项目已由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沭发改投资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沭阳县*字街道,北临松江路,南抵中心路,东至规划苏州南路,西至规划乐业路。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包括**栋高层住宅、商业用房、其他配套用房、门卫室、公厕、配电房等,施工内容包括地块内的土建、安装、临时用电等工程,现对其地基基础工程开展桩基检测服务。
1.3 检测周期:具备检测条件之日起**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成果报告。
1.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桩基检测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1.5 检测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乙方提交符合设计要求的检测成果报告后*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1.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含地基基础工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或市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为准。);
4.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4.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 其他条件:
4.6.1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6.2 企业近*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 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条、第***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沭阳县南湖街道邻里中心 | 地 址:沭阳县康平路2号建设大厦8楼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 邮 编:****** |
E-****:/ | E-****:*********@**.*** |
| |
****年**月**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