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做好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招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黄埔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常平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常平海关将开展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工作,有意向的单位可按本通告要求向常平海关提交申请材料,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东莞市区域内通过综合评审的方式选取6家招标代理机构,在协议服务期内提供***********采购类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包含采购相关货物、服务、工程。
*、申请成为备选机构的招标代理应符合以下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在国家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和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财政局网)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根据东莞市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由所设立的分公司(已向地方工商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开展业务的,可由总公司在申请资料中明示申请由分公司作为我关备选机构,并同时提交分公司相关材料。
(*)具有从财政部专家库(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的资质,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和招标师证书。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固定营业场所。
*、申请成为备选机构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货物、服务及工程采购招标代理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以及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由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签名,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在国家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和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财政局网)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企业人员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证明资料。
(*)具有从财政部专家库(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的资质证明。
(*)近2年内反映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有效业绩证明。(如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中标公告截图)
(*)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
(*)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及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招标师证书。
2.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3.质疑、投诉处理流程及制度。
4.能提供的增值服务方案,增值服务内容不限于业务课题培训、政策解读,编制标准化招采文件等。
5.服务便利的响应时间。
6.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密封。申请成为备选机构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服务内容
(*)拟定采购方案,对采购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招标人开展采购需求调查。
(*)编制采购文件。
(*)办理采购文件核备手续,提出采购申请,预定开标及评标场地。
(*)发出投标邀请书或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协助采购人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和整理答疑纪要,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与修改。
(*)与专家库管理机构协调并申请评标及抽取评审专家。
(*)申请及办理公证(主管部门或招标人有必要时)。
(*)接受投标(响应)文件、组织开标、评标。
(*)评标结果公示。
(*)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退回投标保证金。
(**)采购资料收集及移交,采购全过程资料整理(含档案数字化)和存档保管。
(**)协助处理异议、投诉。
(**)对采购人进行业务指导与答疑。
*、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及考核要求
(*)接受常平海关按国家和海关总署及常平海关内部管理制度实施管理,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每年对招标代理机构库内单位的服务质量、编标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招标代理机构库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的,采购人有权作清出退库处理:
1.不向委托单位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违规现象发生。
2.因从业人员过失致使招标失败、造成招标人损失或导致代理的招标项目被投诉的。
3.违反开评标纪律,未按招标程序执行的。
4.实际操作中存在服务质量下滑、专业问题无法及时解答、时效性差、遗漏委托事项、沟通不顺畅等问题,且投诉后无明显改善的。
5.在代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情况。
6.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
7.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出现单位营业执照所记载信息、相关资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后**日内报常平海关备案;逾期未备案的,常平海关可暂停其备选机构资格,待备案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再予恢复资格。
8.被选定的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承办常平海关通知的招标代理事项超过2次的,将从备选库除名。
(*)招标代理机构将申请材料提交常平海关即为作出本机构上述情况的相关声明,实际情况与该声明不符的,常平海关可将该机构从备选库中除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等
(*)报名时间:****年6月**日起至****年6月**日,上午**:**-**:**;下午**:**-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报名单位凭《报名表》(附件1)及《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
(*)递交文件方式:快递或现场提交,地址为东莞市常平镇东征路**号常平海关***室。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小姐****-********。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平海关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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