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厂县高级实验中学改善普高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尚城城市中心项目**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
*************改善普高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大厂县高级实验中学改善普高办学条件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改善普高办学条件设备(包括标准化考场设备、教学用多媒体设备、心理咨询室设备、宿舍楼空气能热水器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自行下载征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征集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征集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征集响应文件及资料。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征集文件。 4、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尚城城市中心项目**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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