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号)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团大公路(省界-新津涞公路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静海区境内,起于静海区津冀界,止于现状新津涞公路,路线全长约3.1公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体化公路项目。沿线共设置桥梁2座,涵洞**道,同步实施道路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工程。全线采用双向*车道*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面设计标准荷载***-***,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其中:
1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子牙河桥桥梁工程(**+***.*** -**+***.***)的建设。
2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除子牙河桥桥梁外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子牙耳河桥及涵洞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2.3计划工期:
1标段:计划工期为****年7月**日至****年8月**日,共计***日历天。
2标段:计划工期为****年7月**日至****年8月**日,共计***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近*年(交工验收时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元的新建(或改扩建)*级(或以上)公路大型桥梁工程或公路工程(含大型桥梁)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标段: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近*年(交工验收时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元的新建(或改扩建)*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选取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的前*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推荐各标段第*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投标人在*个以上标段中均排名第*,优先选择其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中标,其余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的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1、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参与****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的单位,以交通运输部****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交通运输部****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和****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未参与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为A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6月** 日至****年6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分至** 时**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河东区*纬路***号*泰大厦**层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分至9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楼第*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切后果自行承担。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纬路***号*泰大厦**层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张勇、吕玥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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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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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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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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