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操场沥青铺装工程 | ||
品目 | 货物/房屋和构筑物/构筑物/道路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路**号通海大厦**层****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路**号通海大厦**层****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安市清浦区城南西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路**号通海大厦**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 |
项目概况
**********操场沥青铺装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路**号通海大厦**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公招-********
项目名称:**********操场沥青铺装工程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操场沥青铺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清单与图纸不*致时,以较为严格的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6、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拟选派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条必须满足要求条件之*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工程项目、同*项目批文、同*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章“供应商须知”第**.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路**号通海大厦**层****
方式: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到代理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所需携带投标确认函、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材料费: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未缴纳文件材料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路**号通海大厦**层****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淮安市清浦区城南西路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路**号通海大厦**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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