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永康市*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名称: 永康经济开发区生态处理中心(*期)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组织类型: 非政府采购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 定标日期: ****-**-**
*、 中标结果:
序号 | *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较同期限人行基准利率 | 协定存款利率较人行基准利率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加**** | 减**** | **************** | 浙江省永康市丽州中路**号 |
*、 其他事项:
各参加采购供应商对该预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永康市*金北路***号*楼
2、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永康市*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银川西路6号
3、监督机构名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本项目不属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条: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银川西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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