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回族自治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标段施工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域内
建设规模:需新建污水管网6824米,雨水管网992米;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便道等工程。
计划工期:2024年08月15日至2025年05月31日,工期:2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廊坊市现行有效的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最高限价:1587.2697万元。
双盲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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