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离子色谱仪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离子色谱仪采购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号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8号楼4层***
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离子色谱仪主机(含淋洗液发生器主机、电导检测器,泵,柱温箱)、原装控制软件、阴离子连续电解自动再生微膜抑制器等; 品牌:赛默飞世尔、赛默飞世尔、赛默飞世尔等; 规格型号:***********、变色龙***软件、*******等; 数量:1套、1套、1个等; 单价:******元/套、*****元/套、*****元/个等。 |
*、评审专家名单: 凌士全、朱振宇、池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8*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安市皋城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安市文汇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年9月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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